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海宁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,是一家生产PVC膜、数码喷绘布、数码网格布、投影布、汽车篷布、窗帘布等的民营企业。公司名称于2009年3月变更为浙江宇立塑胶有限公司,又于2015年1月变更为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,现厂区位于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红旗大道28号。由于企业的发展需要,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技改,企业投资500万元,实施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艺改造提升项目。由于企业的发展需要,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技改,企业投资500万元,实施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艺改造提升项目。本次技改不增加产能,根据产品需求在高端复合材料(篷布、投影布、高性能篷房用复合材料、高分子窗帘用复合材料)增加表面处理工艺,使产品达到防火、抗老化的目的以延长其使用寿命;增加印刷工序,以改善产品外观。
本项目位于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红旗大道28号,周边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如下:
表1 周边空气环境主要敏感目标汇总
类别 |
保护目标名称 |
经纬度/° |
保护对象 |
保护内容 |
环境功能区 |
相对厂址方位 |
相对厂界距离/m |
|
东经 |
北纬 |
|||||||
环境空气 |
柏士花苑 |
120.658371 |
30.467248 |
居民 |
环境空气 |
二类区 |
西南 |
1746 |
经都名庭 |
120.667974 |
30.469811 |
居民 |
西南 |
1090 |
|||
柏士村 |
120.671579 |
30.468860 |
居民 |
西南 |
815 |
|||
先锋村 |
120.684024 |
30.480812 |
居民 |
北 |
638 |
|||
桐溪社区 |
120.69510 |
30.481051 |
师生 |
东北 |
763 |
|||
新场花苑 |
120.690418 |
30.462919 |
师生 |
东南 |
832 |
|||
正阳花苑 |
120.691298 |
30.458242 |
师生 |
东南 |
1276 |
|||
香湖名邸 |
120.693927 |
30.462308 |
居民 |
东南 |
1256 |
|||
马桥街道中心幼儿园 |
120.694522 |
30.459984 |
居民 |
东南 |
1491 |
|||
藏绿园 |
120.696252 |
30.462541 |
居民 |
东南 |
1400 |
|||
马桥中心小学 |
120.696671 |
30.464860 |
居民 |
东南 |
1350 |
|||
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|
120.695351 |
30.466491 |
居民 |
东南 |
1278 |
|||
马桥街道办事处 |
120.697787 |
30.461300 |
居民 |
东南 |
1647 |
|||
新塘村 |
120.708933 |
30.447712 |
居民 |
东南 |
2721 |
表2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土壤、声环境主要环境保护目标
环境要素 |
名称 |
规模 |
方位 |
最近距离/m |
保护级别 |
地表水环境 |
麻泾港 |
宽30m |
东侧 |
2249m |
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IV类 |
桐木港 |
宽20m |
东侧 |
745m |
||
环桥河 |
宽20m |
西侧 |
260m |
||
地下水环境 |
评价范围内地下水 |
/ |
/ |
/ |
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IV类 |
声环境 |
厂界 |
/ |
/ |
200m 内 |
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3类 |
土壤环境 |
评价范围内土壤 |
/ |
/ |
/ |
建设用地: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(GB36600-2018)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; 农用地: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(GB15618-2018)中筛选值标准 |
三、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
1、废水治理措施:喷淋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,经海宁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环境,出水水质执行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。
2、废气治理措施:调配间、涂层间、印刷间设备边缘为界限采用轻质推拉门窗做封闭隔断,四周空隙全部用镀锌薄板封闭,并在产线上端设置集气罩;烘干废气直接烘干设备内部集气。危废间废气、调配废气、涂层废气(印刷废气)经沸石转轮吸附+脱附+催化燃烧;烘干废气直接进入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。含 VOCs 原辅材料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、包装袋中,并存放于安全、合规场所。
3、噪声治理措施:加强生产管理,同时做好降噪减震工作,合理布置生产设备,选用低噪声设备,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。
4、固废处置措施:项目副产物主要为废表面处理剂(油墨)及稀释剂包装、废印辊、废油墨、废过滤器、废吸附剂(失效沸石)、废催化剂、废抹布等。废表面处理剂(油墨)及稀释剂包装、废印辊、废油墨、废过滤器、废吸附剂(失效沸石)、废催化剂、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,经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。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,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
5、环境风险措施:项目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,设置事故应急池,制定应急预案,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,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。
四、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
1、对水环境的影响:喷淋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,经海宁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环境,出水水质执行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,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。
2、对空气环境的影响: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,对照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》(HJ2.2-2018),本项目拟建地海宁市2021年属于空气质量达标区域,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,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。 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≤100%; 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≤30%;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。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在建、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,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。
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。
3、对声环境的影响: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。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,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GB12384-2008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中的3类标准,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
4、固体废物:本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均能做到无害化、资源化,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。
5、环境风险:本项目落实相关环境风险措施后,项目环境风险可控。
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艺改造提升项目,只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,确保废水清污分流且达标排放,废气及噪声达标排放,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处置。从环保角度论证,该项目建设可行。
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(居)民委员会。
主要事项: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、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提交意见。
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、建设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(不含节假日)内,即2023年7月7日~2023年7月22日,与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联系。
建设单位:远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红旗大道28号
联系人:姚总 联系电话:13511376761
环评单位: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1幢A407室
联系人:汤工 联系电话:13706712057
主管部门: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
联系电话:0573-87289193
通讯地址: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
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3年7月7日